事實上,除中鋼集團及子公司中鋼股份陷入困境外,作為上市公司的中鋼國際也不能“獨善其身”。中鋼國際8月25日晚間發(fā)布中期業(yè)績報告稱,受國內經濟增速下行、投資強度減弱的影響,部分國內項目建設進度放緩,一些國外訂單仍處于融資階段,工程暫未開工,因此上半年項目結算金額同比減少。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39.71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22.71%;實現營業(yè)利潤30478.07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7.63%;實現利潤總額30650.46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7.46%;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211.31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6.40%。
為了安撫“10中鋼債”債券持有人,以保證持有人同意回售登記期延期,中鋼股份多次以上市公司中鋼國際的股票為債券追加質押擔保。中鋼國際最新發(fā)布的中期業(yè)績報告顯示,上市公司中鋼國際前兩大股東是中鋼股份和中鋼集團,分別持股225701248股和131025539股,占全部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5.13%和20.39%。截至2016年6月底,中鋼股份和中鋼集團質押出的中鋼國際股份分別是112850624股和65512770股,兩者正好是所持有中鋼國際股份的“半壁江山”。
需要指出的是,《股票發(fā)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用于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公司國有股總額的50%。
“經過15次回售登記期爽約,未來中鋼很難再以追加上市公司中鋼國際股票質押的方式說服債券持有人了!之所以是一月、半月的延期而不是一步到位,主要是投資人很謹慎,需要隨時了解中鋼的財務狀況。”28日,有機構分析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坦言。他認為,目前中鋼債的兌付迎來重要時點。一面是以追加股票質押的空間已很有限,一面是迎來“債轉股”試水的機會。
債轉股或成最后“救命稻草”
作為去杠桿和解決企業(yè)債務危機的重要舉措,債轉股今年以來多次被決策層提及,這或許為陷入“泥潭”的中鋼債帶來一線希望。據悉,中鋼集團債轉股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很快將有實質性進展。與此同時,債轉股的相關參與銀行仍在準備之中,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等。
對此,一位券商研究人士向記者表示,如果中鋼集團的債轉股方案獲得批準,最明顯的好處是集團財務壓力將下降,例如普通債務將變?yōu)榭赊D債,可轉債到一定期限后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轉成股份,這就減輕了中鋼集團的短期償債壓力。
8月初,銀監(jiān)會《關于鋼鐵煤炭行業(yè)化解過剩產能金融債權債務處置的若干意見》提出,“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對鋼鐵煤炭企業(yè)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由此可見,決策層對龍頭優(yōu)質企業(yè)的債轉股的大門始終沒有關閉。
對此,招商證券報告認為,經過長時間的“預熱”,債券市場對于債轉股已經有了一定的接受度,但是仍然保留著一份警惕和抵觸。“如果債轉股涉及債券,因為債券持有人的復雜性,回售期的延長對于債券十分不利,推進障礙較大,東北特鋼債轉股推進十分緩慢,且受到債券持有人的普遍反對。如果債轉股并未涉及企業(yè)債券債務,債轉股之后對于債券持有人則相對利好;但是債券一旦被迫面臨債轉股,持有人或將面臨較大損失,提前做好債券預警和排查更為關鍵。”
上述券商研究人士坦言,以中央國有企業(yè)和地方國有企業(yè)為主的產能過剩企業(yè)不宜大面積推行債轉股。“這部分企業(yè)大都發(fā)債的時候隱含著政府的信用背書,發(fā)行債券相對容易且成本相對較低。并且這部分債券的主要持有人是銀行、保險、基金、券商資管等大型金融機構,他們通常不會像發(fā)放貸款一樣去計提撥備,因此一旦出現大規(guī)模債轉股,一次性計提的撥備將會對金融機構的財務報表產生嚴重的影響。”
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員姬江帆認為,債轉股是困境企業(yè)的“救命靈藥”,主要是考慮到債轉股會使得企業(yè)賬面財務杠桿降低,有利于企業(yè)恢復再融資,渡過暫時的資金困境,逐步起死回生。“問題是,債權人是否愿意對企業(yè)繼續(xù)融資,本質上不是取決于其賬面財務杠桿,而是對企業(yè)未來現金流產生能力的判斷。一個喪失了現金流產生能力的企業(yè),財務杠桿再低也沒有繼續(xù)融資的能力。”姬江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