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增加貧困村村集體經濟收入的指導意見》,將以建設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為主要形式,切實增加貧困村村集體經濟收入,加快推進貧困村脫貧攻堅。通過光伏發(fā)電收益,力爭到2020年相關貧困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
光伏扶貧主要是在住房屋頂和農業(yè)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自發(fā)自用、多余上網”。即農民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并將多余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通過分布式太陽能發(fā)電,每戶人家都將成為微型太陽能電站。
根據《意見》,廣西將在建檔立卡的5000個貧困村中,選擇光照資源、并網條件較好的貧困村,在其村委辦公樓、學校等公共設施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或者荒山荒坡、灘涂、石漠化土地等閑置土地上建設村級電站。單個電站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備就近接入條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意見》提出,村級電站可采取“一村一站”的建設方式,也可以采取“多村聯(lián)建、共同受益”的建設方式。建設資金主要通過統(tǒng)籌整合中央、自治區(qū)、市、縣安排的涉農資金和定點幫扶、社會捐贈等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