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價改革一直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大難點。由于國家電網一直占據“發(fā)、輸、配、售”的重要位置,憑借其壟斷地位,獨立的輸配電價被擱置,價格容易失真。政府此前發(fā)布了《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輸配電定價成本監(jiān)審辦法(試行)》等政策,但輸配電定價問題仍一直沒有解決。
新的定價辦法明確了獨立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為有序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奠定基礎。輸配電價核定以制度、規(guī)則、機制建設為核心,以提供輸配電服務相關的資產、成本為基礎,先確定電網企業(yè)輸配電業(yè)務的準許收入,再以準許收入為基礎,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核定輸配電價。輸配電價實行事前監(jiān)管,監(jiān)管期暫定為三年。
“過去電網企業(yè)主要通過收取賣電和買電的差價獲取利潤。改革后,將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收取‘過網費’。”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施子海表示,輸配電價改革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改革措施,目的是轉變對電網企業(yè)的監(jiān)管模式,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的兩頭“雙重壟斷”。
《辦法》還明確了輸配電價的計算方法。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將電網企業(yè)準許收入分為準許成本、準許收益和價內稅金三個部分。對影響輸配電價定價的相關要素,如折舊費、運行維護費、有效資產、準許收益率等均規(guī)定了具體核定標準;對不得計入輸配電價定價范圍的成本費用、資產等也作了明確規(guī)定。
“實施輸配電價改革實際就是為了把電還原成商品,讓上游價格能靈敏地傳導至下游,最終讓市場在電力資源的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信達證券能源行業(yè)分析師曹寅進一步解釋稱,“此前通過各地的試點來總結規(guī)律,建立起核定的科學指標體系,實現(xiàn)歷史成本、電網投資以及交叉補貼測算的量化和標準化,旨在盡可能做到客觀和公正。”
曾鳴分析稱,之所以說輸配電價改革是電改的難點,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這也是輸配電價定價辦法實施將面臨的問題。一是有效資產的核定。輸配電價最主要是核定有效資產,包括長期以來形成的各種問題,如擱淺成本、交叉補貼等,這個要捋清楚比較難;二是推行輸配電價機制,政府監(jiān)管方式要發(fā)生根本變化。如何適應新的監(jiān)管方式,對于電力管理部門也是一個新的挑戰(zhàn);三是輸配電價實施后,要求電網企業(yè)內部相關部門改變原有的運營模式和組織管理模式。這需要逐步改變。
中金公司研報認為,電價改革是電改9號文的首要任務,但是電價定價辦法落后于其他任務實施管理辦法出臺。這表明電價改革涉及到多方利益,遇到的阻力較大。此次電價定價辦法出臺,顯示出電改進一步深化,有望廓清電網輸配電成本及各項費用,從而理順電價形成機制,為未來推動電網公司向公用事業(yè)性質公司轉變做了很好的鋪墊,同時也意味著電力改革進入了深水區(qū)。